一、选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共计选聘10人,选聘范围为长春市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长春市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年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1日。
7.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情形
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选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公开选聘预防保健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职称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等材料。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8:30—23日18: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5月21日—24日(5月24日10:00前审核完毕)。参加选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参加选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参加选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参加选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选聘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选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选聘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并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上公布。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要求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参加选聘人员关注网站“会员中心—我的消息”模块自行查询,选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选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三)资格复审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依次按面试成绩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情况。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依次按面试成绩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流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管理及待遇
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编制落在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享受长春新区同类事业单位待遇。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选聘通知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选聘通知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参加选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620 8079371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5545
附件
附件1:长春新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