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外一线医务人员(重症监护病房护理岗位)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2020年本院所有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编外聘用一线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按照《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精神,选择享受优先晋级或岗位聘任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由本单位组织人事科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为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为0431-85872578 。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0年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业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由本院组织人事科提供),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送至本院组织人事科。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实施
(一)专项招聘以考核谈话方式进行,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19日,参加人员为医院班子成员及所在科室人员,根据谈话结果,由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我院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本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为此次专项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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