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遴选岗位62个(其中留置看护中心遴选5个岗位),计划遴选107人(其中留置看护中心计划遴选23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的在编人员(不含医院)。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试用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岁以下(1973年12月20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学历大专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2011年4月8日后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参公”后未经公开招录进入“参公”单位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遴选报名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照片),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将审核后的报名表于12月23日下午3点之前必须报送到市人社局事业科(1130房间)。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3日。
(二)资格审查。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笔试前,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准考证版本上打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复审,复审需要审查本人档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5、面试开考后,若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复检,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方式、内容: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相关问题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过程中有关本次遴选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遴选人员,保持原岗位类别和待遇不变。
(五)遴选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原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恢复其原经费保障渠道。
(六)参加遴选人员,原为“参公”身份的,遴选到其他单位其“参公”身份不予保留。
(七)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环节可以递补。
(八)报考留置看护遴选的人员不得兼报本次事业单位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