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70人(详见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7. 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
上午8:00至12:00
报名地点: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报名联系电话:13694402900 于老师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领导带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和评价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7.加盖院系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
考生在投递简历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资格。
(三)初试筛选
招聘工作评价组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初试筛选。初试筛选主要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仪容仪表、言语表达、专业课成绩、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结果通过电话或现场告知本人。
(四)面试
时 间:另行通知
地 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面试
如果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0及以上的,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1)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即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如果招聘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招聘单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在2020年7月10日前,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参加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2020年8月10日前未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
七、注意事项
1.2020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2.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3.应聘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5. 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2020年毕业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6. 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2020年8月10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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