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即到2019年11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8:30至2019年11月28日15:30。
2.请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02/(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b)。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编码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8:30至2019年11月29日11: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1: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6日8:30至2019年11月29日15: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8:30至2019年12月14日15:3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五年内不得报考东辽县事业单位。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招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参加《通用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或《护理学》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试卷科目详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笔试成绩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9年12月3日早8:30至下午:16:30前送到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东辽大街12号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辽县征兵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2.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东辽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且经东辽县教育局确认的已辞退的代课教师,符合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该政策由东辽县教育局对加分资格、年龄放宽资格进行审核及加分分数确定。2019年12月2日早8:30至2019年12月3日下午16:30前到东辽县教育局人秘科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和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由东辽县教育局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2日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东辽大街12号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绿色通道”免笔试岗位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及格或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同时,考试成绩在东辽县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工作由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要确定。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致使非“绿色通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形一律不再递补。“绿色通道”岗位在公示期间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总成绩及格、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19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aoyuan.gov.cn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dongliao.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19年东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咨询电话栏;
2.考试及网络咨询电话:0437-5555898(东辽县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举报电话:0437-5108597;
政府类别0437-5555899(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群类别0437-5555887(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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