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这次面向社会共招聘勤务辅警人员100名。
二、报名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勤务岗位一(30人)
1、具有通化地区户口(不含梅河口市);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勤务岗位二(20人)
1、具有通化地区户口(不含梅河口市);
2、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三)勤务岗位三(45人)
1、限招退役士兵(士官);
2、具有通化地区户口(不含梅河口市);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退役士兵(士官)证,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四)勤务岗位四(5人)
1、具有通化地区户口(不含梅河口市);
2、男性、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女性身高不限;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
5、财会人员(1人),要求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从事财会工作经历;文字综合和宣传人员(4人),要求中文、新闻、摄像、平面设计专业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且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从事过文字综合宣传工作。
6、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员额身份的人员不在此次招录范围;
2、交警支队现有勤务辅警人员(辅警)不在此次招录范围;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8、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9、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1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公安局办公楼西楼一楼(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379 号)。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士官)证等,以上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并填写《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辅警报名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二)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三)笔试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和公文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面试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勤务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试人员;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考试人员。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成绩确定
最终成绩确定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即: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总和。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最终成绩,各勤务岗位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银行诚信和履职能力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七)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勤务辅警人员属于员额编制,由市财政保障经费。
2、勤务辅警人员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每年一签);交警支队与警务辅助人员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后,其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也同时终止。
3、勤务辅警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交警支队负责,并在交通警察的指挥、指导和监督下,协助交通民警开展日常交通管理和警务活动的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
4、勤务辅警人员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或辞退;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二)有关体能测试、笔试考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关注“通化公安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gaj.tonghua.gov.cn/)发布。(三)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