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公开不动产登记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倘若只登记而不公开,其现实意义就会大打折扣。需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
只有实现了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登记效力、统一瑕疵救济措施,才能使房地产登记真正起到信息共享、信息透明、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效果。在个人房产信息公开方面,有必要将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区分开。公职人员的房产隐私是受限制的,公职人员及其子女的房屋交易信息原则上应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