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否则,不动产登记的混乱和不统一,将给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物权保护带来潜在风险。
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具有遏制房产腐败的特殊意义。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房姐”、“房叔”、“房嫂”事件屡有发生,影响恶劣。陕西神木龚爱爱事件就暴露出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还存在管理混乱、分散登记等问题,房管局登记房屋产权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散登记导致信息难以统一。该登记的没有登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该互通信息的没有互通信息,登记和管理、运行与监控完全脱离,导致“房姐”、“房叔”之类事件频发。
房产信息往往是反腐的一个突破口,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显然有助于预防和遏制房产腐败。在缺乏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情况下,公职人员的房产申报和公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容易受到公众的质疑。有了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就能随时查询。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不可小觑的倒逼功能,能促使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如实申报房产信息,把自己的房产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需要抓紧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从立法层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登记的主体、程序、条件,明确申请资料的形式审查、错误登记的后果及赔偿责任、公众的查询、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公职人员信息公开的特别规定等。
此外,要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防止房产腐败等方面的作用,还必须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将不动产登记制度与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