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4.招聘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
5.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必须为非边境村人员,有此岗位就业意愿的,需要到边境村居住和工作(本公益性岗位按照边境村工作规则的要求应每周执行五天四夜要求),优先支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
2.户口不在边境村但目前因婚嫁、养老等因素实际在边境村居住生活人员,因在边境村实有人口登记范围,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3.享受财政供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兼职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岗。
4.享受财政供养待遇人员。
5.已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返乡创业人员户籍是边境村的不在政策支持范围。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每月25日前
0433-7611627(近海街道人社所)
0433-7805788(英安镇人社所)
15143385289(敬信镇人社所)
0433-7842533(板石镇人社所)
15662267072(春化镇人社所)
0433-7853823(哈达门乡人社所)
15643339978(三家子乡人社所)
15844396780(马川子乡人社所)
17704332082(密江乡人社所)
13844795371(杨泡乡人社所)
0433-8176052(珲春市就业服务局统计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