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县委培生,分批次招聘安置,首批拟招聘92人。
二、岗位方向
拟招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辅助工作岗位。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1996年至2001年毕业,已经过核查确认各证齐备的委培生。
2、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详见准考证)
2、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月7日-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为县发改局。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2020年梨树县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5、本次考试由县人社局和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四十。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成绩在梨树县发改局公示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县县人社局和县发改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公示
1、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梨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2、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有一项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八、聘用、福利待遇及使用
1、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采取原户籍所在地(户籍时间以2020年1月1日为止)优先原则;其次将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一经聘用,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安置。
2、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初次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2600元,并根据事业发展,按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4、按照有关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5、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参加今后所有委培生的聘用考试。县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梨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434-5223578
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张雷
业务咨询电话:0434—5288045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赵喜军
信息来源: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