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如下:
道路保洁员480人,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垃圾清运员30人,协助作业车辆操作人员完成垃圾运清工作。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失业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9、同原梅河口市计划经济委员会签定委托培养协议的未就业的委培生。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男57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邻近退休不足5年的,工时可延长至退休。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7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环卫处(东街城市管理楼2楼),办公室李继明424648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