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内):
学历要求:
一是畜牧兽医教学科研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工作经历的兽医技术骨干;
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以上均不做第一学历要求,但须具有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是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年龄要求: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户籍要求:仅限德惠市辖区内户籍,男女不限。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因违法违纪被国家司法机关正在调查处理的;
4.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3月3日起,在德惠电台、德惠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12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三楼人事科(三中央街与八道街交汇处,原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431-87231375.联系人:吕先生、衣先生。
(四)报名材料
1.近期小二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一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正反面);
3.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兽医师执业证(执业兽医)或兽医从业资格证(乡村兽医)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动物诊疗机构的工作证明材料;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收缴所有补贴。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面试
考生通过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考核总成绩的40%。由5~7名评委组成评委组,现场打分,最后拟定招聘人员为总成绩的前20名。
(八)考察
由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纪检人员,共同对成绩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聘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上岗培训,签订服务合同。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一年一签),工作岗位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四、招聘纪律
招聘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防疫要求
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需查验“吉祥码”,并现场测量体温,“吉祥码”为绿码的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人员待遇
每人每年补助经费3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用。如补助经费政策有所调整,人员待遇随之调整。
七、绩效考核
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的质量和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本公告由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ehui.gov.cn/ywdt/tzgg/rsxx/202103/t20210303_2766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