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东丰县司法局公证处计划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名,专门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以及超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热爱工作,勤政务实,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体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含本日),近两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或因政策原因,自愿同意降级聘任方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回避情形
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就业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王莉尧,电话6319095。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东丰县公证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司法局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
(四) 考察
由县司法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五、防疫相关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公开选调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出省。
2.考生应立即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在有检测资质的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咨询电话
司法局政治处:6791060。
点击下载附件:《东丰县公证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丰县司法局
2020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2012/t20201208_530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