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其中包括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5人,编外聘用岗位1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工作职责
1.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3.协助城管执法队员进行城市管理工作;
4.完成城管执法大队及所在中队(科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集安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编外聘用岗位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1992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6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就业见习岗位限2019年度的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且无用工备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年龄不受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不符合基本条件及要求的。
四、工资待遇
除就业见习岗位外,应将招聘的人员纳入到编外聘用岗位计划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3300元/月执行(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岗位补贴按3667元/月执行(其中人社局支付1480元/月,当地财政拨付2187元/月),按照人社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不予缴纳五险。
五、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四楼监督指挥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1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就业创业证(报考就业见习岗位需提供此证,并且登记类型为失业状态)、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免收报名费、考试费。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
六、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考一科,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退伍军人和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如没有符合优先条件人选,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八、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劳动合同和就业见习协议的签订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无下述第十项规定情形的按三年一签的方式续签合同。
就业见习人员与就业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择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再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按照编外聘用岗位工资33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的待遇执行。
十、劳动合同和就业见习协议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见习协议。
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考核评比成绩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菅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
2.咨询电话:
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0435-6748909
0435-6218700
3.此公告由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附件2:《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