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村党组织书记,其中2名朝鲜族,3名非朝鲜族。
二、招聘范围
1.退役军人;
2.返乡创业人才(延吉市返乡创业人才库中备案);
3.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延边州户籍或在延吉市居住3年以上(户籍迁入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
4.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
四、报酬待遇
1.公开招聘人员工资报酬按照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同标准发放;
2.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在镇领导班子换届时,按照相关政策推选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
4.在招录镇事业编制人员时,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
五、报名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16:30止。
(二)报名材料
1.《延吉市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附件)的电子版文档和纸质版扫描件(需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2.近期(6个月内)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295×413、格式JPG,用报名人员身份证号码命名);
3.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扫描件;
5.党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6.延边州外户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在延吉市居住年限的证明扫描件;
7.退役军人报名须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扫描件;
8.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二楼A207室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yjscdzzsjzp@163.com邮箱。
(四)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存在问题的不予审核通过,材料存在问题的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12月5日至12月6日期间前往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超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六、招聘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招聘村党组织书记的笔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为12月8日上午8:30至10:0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重点考察考生做农村工作、做群众工作以及理解把握农村政策法律规定的能力。
3.笔试成绩在延吉新闻网公告,并对报考朝鲜族和非朝鲜族岗位的考生进行分类排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招聘计划1:5比例分别确定朝鲜族和非朝鲜族岗位的面试人选,并开展资格复审,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弃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对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和方式: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确定拟招聘人选
对报考朝鲜族和非朝鲜族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分类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两种岗位的拟招聘人选。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八、体检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各镇党委共同组织实施。
1.由市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选派干部担任考察组成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拟招聘人选进行考察;
2.组织拟招聘人选到村开展为期2周的岗位实践,对拟招聘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3.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拟招聘人选开展资格联审;
4.对于在考察或资格联审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取消后缺额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十、择岗
1.按照拟招聘人员分类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选择村党组织书记岗位;
2.报考朝鲜族岗位的可选择朝阳川镇光荣村、依兰镇九龙村;报考非朝鲜族岗位的可选择朝阳川镇平道村、小营镇长东村、三道湾镇屯田村;
3.因无人选择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体检、考察后进行岗位择定。
十一、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公示结束后,由各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各镇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各镇与被聘用人的聘用关系终止。
4.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工作。
5.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6.聘用人员须在任职村内居住,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
十二、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4.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照片、扫描件等)应完整清晰,并与报名信息一致,因证明材料缺失、难以辨认导致报名信息无法得到准确核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由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联系电话:0433-2266899
联系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二楼A207室
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