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辖城区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具体岗位见《2020年长春市面向东北师范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意向报名同学10月29日上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党委。
(1)《2020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照片处需有照片;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1式3份)
(2)以下材料复印件(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优秀学生荣誉证明、参军入伍经历证明以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1份)
2.学院审核报名学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核查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后填写《2020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汇总表》(附件3)连同所有报名学生的《2020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电子版于10月29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wangg987@nenu.edu.cn。纸质版材料暂时放在学院,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3.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拟定于11月份,考场设在长春。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将通过校园就业网站发布。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专业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赴学校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校园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与录用审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本人填报志愿与拟选调学生签订三方协议。2020年,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招录相关政策与具体工作程序由长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长春市委组织部联系人:纪怀波
咨询电话:0431-88776867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冠,李健
咨询电话:0431-8509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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