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以下单位的体检人选按本通知要求参加体检:
(一)吉林省公安厅
(二)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三)吉林省公安厅看守所
(四)吉林省公安厅警犬训练基地
(五)吉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六)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所属各大队
二、集合时间: 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早6:10分
三、集合地点:国泰宾馆门前(长春市新发路918号,吉林省公安厅西行100米)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体检费500元;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
(三)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责任自负;
(四)考生不准携带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入闱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期间不准离开封闭区,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体检表上填写任何个人信息。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纪律要求,都将影响公务员录用。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