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报名者应具备在工作地居住生活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等条件,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考录原则。
三、招聘办法
1、发布信息
由抚松县考试中心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发布聘用信息。
2、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
3、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选择任一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发至指定邮箱fszzbrcb@163.com。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报送的材料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于24小时内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并填写《2016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万达北区新行政中心政府综合5号楼620室)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439—6230786 0439-6257204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报考人员与本公告中所要求条件相符。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抚松县人才管理开发工作经费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此次聘用的人员只能在招聘单位系统内工作,不能调动,如若调离招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一)自正式聘用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二)被录用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岗位待遇报酬。
九、公开与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抚松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