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及人数
1、莲花山公安分局公安维稳队员20人;
2、莲花山交警队交警协管员10人;
3、莲花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9人;
4、莲花山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维护人员1人。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0日—1998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2月3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
(二)公安维稳队员、交警协管员岗位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
2、男性;
3、具有做好外业工作的良好身体条件;
4、公安类、司法监所管理类、法学类专业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 窗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品貌端正,善于沟通,热爱公共服务事业。
(四) 网络维护人员岗位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学生;
5、现役军人;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残疾、口吃、纹身、重度平跖足;
8、有色盲、色弱的不得报考交警协管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程序
(一)2016年12月20日至29日 个人申请阶段。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发送邮件至cclhsrsj@163.com,由度假区人社局负责发布公告,收集申请表,进行资格认定。
(二)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7日 组织考试阶段。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安排。笔试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安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应聘申请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名单。
(三)2017年1月7日至13日 确定人员、进行公示。由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报送管委会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2017年1月15日前 岗前培训及聘用上岗。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组织岗前培训,按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期间的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第一期为3年,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见习岗位人员享受待遇,考核合格后实发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左右,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