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浙江大学“经济与金融、金融硕士、会计学、会计硕士、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学、建筑学硕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污水治理)、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德语、医学”等专业2017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7月31日至198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专业。
三、选调岗位
长春市及所属辖区两级党政机关。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