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治巡逻队员岗位1人。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失业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二、公安巡逻队员3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三、天网监控员13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女性,年龄38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四、交通协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五、乡镇就业辅导员6名,其中:兴华、康大营、新合、水道、小杨、双兴各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所在乡镇或周边乡镇的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六、园林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相关待遇:
七、尸体火化员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八、12333接线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会使用手机app软件,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九、劳动保障协理员6名,其中:山城镇3名、海龙镇1名、新华街道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所在乡镇或周边乡镇的城镇户籍,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会使用手机app软件,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35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一、巷路环境卫生保洁员200名,其中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光明街道、福民街道、和平街道各4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十二、城市主干道环境卫生保洁员50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