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终审
(一)终审机构。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终审统一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终审时间、地点及人员。
资格条件终审时间:申报白城市市直岗位考生终审时间为11月15日;申报大安市、洮南市、洮北区、镇赉县、通榆县岗位的考生终审时间为11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资格条件终审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中兴东大路2-21号)。
资格条件终审人员:通过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参加资格条件终审的考生应按照公告时间和地点及时进行资格条件终审,逾期未参加资格条件终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应向白城市人社局提交手写放弃聘用资格《证明》一份,并在《证明》上手写签名及日期。
(三)终审要求。参加资格条件终审的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白城市人社局负责资格条件终审的工作人员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卫生、教育系统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证书、执业护士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岗位要求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职称证、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A4纸、有效期内)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应按终审机构要求提供本人档案。
资格终审全部后,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发布考察、聘用工作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终审处理。经终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终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二、组织考察
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为申报本地所属事业单位并通过资格条件终审的考生开具调档函,并接转考生档案。通过资格条件终审的考生,于11月21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报到证交招聘单位所属地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室。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资格条件终审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当地人社部门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移交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11月25日前结束。
三、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2016年12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