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体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护理工作。
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责任感。
4.工作细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无前科劣迹。
6.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所学专业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或放射医学专业
(三)岗位要求
1.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一年及以上,有三甲医院影像科实习经历。
2.有放射学技术(士)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取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MRI技师),能够熟练操作西门子影像设备。
4.有口腔放射实习经历优先。
5.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初始学历为部属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并获得学士学位者,以上要求可放宽。
二、应聘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5579373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5日(节假日休息)
3.报名时,请携带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高等教育期间所获各类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曾有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现场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报名表不符的或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我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浏览我院官网信息。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