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吉林化工学院位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隶属化工部,于2001年划归吉林省人民政府,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为吉林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影响广泛,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服务行业、贡献地方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化工、机电等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一直居于省内领先地位,为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选聘计划
本次吉林化工学院拟面向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正高级研究员1名。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含原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时间点为1965年9月20日)。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以上石油化工类企业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吉林化工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吉林市承德街41号)。
4.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从吉林化工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填写《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联系电话:0432-62185633,联系人:王树珩
5.资格审查及收费
由吉林化工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缴费采取现场收取的方式进行,标准为每人105元(其中报名费25元、面试考务费80元)。
六、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在吉林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吉林化工学院另行通知。面试前,由吉林化工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在吉林市由吉林化工学院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吉林化工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人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吉林化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化工学院网站(http://www.jlict.edu.cn/)为此次选聘的公告发布及工作网站,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2—62185633(吉林化工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化工学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