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朝鲜语作文、朝汉互译,满分100分。
面试方式为朝鲜语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9月29日
考试地点:延边州委党校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9月29日上午9:00前抵达考场,未按时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需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和电子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433-5822518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