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乡(镇)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洮政发[2015]19号)和《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二0一六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8月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服务岗位专任教师3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园聘园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 招聘计划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专任教师36名。其中:胡力吐蒙古族乡幼儿园4名;福顺镇幼儿园6名;二龙乡幼儿园5名;万宝镇幼儿园6名;安定镇幼儿园5名;蛟流河乡幼儿园6名;那金镇幼儿园4名。
三、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年龄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6年8月8日,有关招聘信息在洮南市电视台和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taonanedu.net)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地点设在教师进修学校一楼。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也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名登记表1份;
④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招考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五)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8月13日到教育局二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100分,面试60分(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具体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 笔试
此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考人员。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第七中学;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 面试
1.笔试成绩在教育局和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人员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幼儿园专业课程试教的方式进行;
3.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备课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4.面试时间:8月18日上午;
5. 面试地点:职业教育中心。
七、体检
(一)总成绩在教育局和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由教育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教育局和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和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教育局要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工资待遇
所招聘的教师月薪3300元,含幼儿园依法为招聘的幼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幼儿园可以从幼儿教师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聘用管理
(一)合同签订为雇佣式劳动合同,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个人愿意续聘的继续聘用,并与用人单位(所在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幼儿园要参照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对聘用教师进行管理,聘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三)每名教师签订合同期间,不能调动。
附件:洮南市政府购买农村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