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拟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内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20日8:00—17:30,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就业服务局(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岭东路与福安街交汇处)。资格审查为报考二道区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英俊镇、民政局、审计局、发改局、文化体育局、安监局、国际物流园区、法制办等岗位的考生。
2016年7月21日8:00—17:30,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就业服务局(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岭东路与福安街交汇处)。资格审查为报考二道区教育系统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专学历的考生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档案存放处加盖公章)。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