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创建畅通的交通环境,长春市朝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13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有长春地区户籍或在长春市长期暂住的居民;
(二)男性,年龄在18至4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cm,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无其他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突发性疾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有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④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的办法,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聘期与待遇
交通协勤员聘用期为7个月(2016年6月至12月),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确定是否续聘。月工资为2500元,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程序
(一)需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5日——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朝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万宝街4号,万宝街与慈光路交汇处)。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