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落实考生群体性食宿点“报备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中、高考的实际,省食药监局安排部署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将有组织的群体性考生的食宿地点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相关信息,事先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备。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相关信息通报制度,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教育部门,共同做好考生饮食安全保障工作。
二、立即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了“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划定责任区域,细化监管任务到人头。对教育主管部门报备的有组织的群体性考生食宿点、为考生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考点周边所有宾馆、饭店及食品摊贩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辖区范围内为考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在开展专项食品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考试当天将进行驻点监督。对食品经营者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履行是否及时、规范,经销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经销问题食品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管理等问题,对食材来源不可追溯、厨房条件差、功能间不全、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取消考试期间为师生供餐资格,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省食药监局正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考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对考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的同时,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在路边餐饮摊点用餐,不购买流动摊贩售卖食品,不吃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和无食品标签的食品,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理性饮食,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饮食环境。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值守,确保信息通畅。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对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食品安全情况快速反应,认真处理,共同做好“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切实保障考试期间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