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为满足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好的干部队伍,引领和带动全州脱贫攻坚、服务业发展攻坚、开发开放攻坚和推进项目建设的深入实施,根据《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州组联发〔2016〕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报送遴选(选聘)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选聘)主体、职位和范围
(一)遴选(选聘)主体:有遴选(选聘)意向且有空编空岗的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遴选(选聘)职位: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工作岗位。
(三)遴选(选聘)范围:州内县市及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州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其中,机关遴选范围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选聘范围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送程序
州直部门(单位)须填写《2016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此表可在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和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yb.lss.gov.cn)下载。表格须经本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编制后,于2016年5月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至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无主管部门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位、岗位职能及职责设置资格条件,遵循“科学、合理、适当”的原则,除特殊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应适当放宽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其中,需设置专业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报送表格,表格一经上报确定,不得修改。
联系方式: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516395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 287903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879039
附件:2016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2016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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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编 制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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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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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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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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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选聘) 职位名称 |
职位级别 |
人数 |
民族 |
遴 选 (选 聘) 职 位 条 件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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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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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选聘)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注明:本表格须用电子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