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就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先后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要求。吴兰指出,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下,市委改革办和各专项小组、涉改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改革成效逐渐显现。但也存在着少数涉改部门重视不够、个别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好、改革成效和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起步开局之年,更是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关键之年要有关键举措,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辽源转型振兴增添活力和动力。各专项小组和涉改部门要对照《2016年改革工作要点》和改革任务台账,牢固树立大局观和“一盘棋”思想,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顶层设计,紧密结合辽源实际,逐条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台账落实。
吴兰强调,要牢牢把握改革原则标准。坚持解决问题这个根本导向,坚持群众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坚持依法治市这个根本保障。要着力破解改革重点难点。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要对照《改革工作要点》和“十三五”规划,对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牢牢抓在手上,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总体效应。要抓好具有辽源特色的改革。各专项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在抓好现有试点的基础上,结合辽源发展实际和中央、省委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试点在我市开展,做到勇于改革、大胆尝试、先行先试,抓出辽源特色、形成辽源经验。
吴兰要求,市、县(区)委书记和涉改单位党委(组)书记是推进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出征,亲力亲为抓改革、时时跟踪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正确有序协调推进。要深入思考、反复比较、研究透彻,确保改革方案和意见的科学性,并做好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改革举措“货真价实”、科学管用。要实行改革方案审议备案制度,市委改革办和协调部门要把改革督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专项督察、全面督察等方式,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改革方案和改革工作的严督实导。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形成对改革落实的激励约束机制。
会议讨论通过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辽源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涉改部门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