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传活动中,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在繁华区域、街路和路口设立集中宣传点72个,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品、悬挂宣传条幅,向过往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通行宣传卡;交警在城区主要街路和路口安排固定岗和流动岗,主动向等候红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路边停放车辆发放宣传卡,做到宣传告知到人。各街道、社区组织发动辖区群众和文明交通志愿者,佩带胸卡向行人和临街单位、场所、商铺,以及街路两侧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放宣传卡。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居民区、停车场和企(事)业单位,向停放的车辆发放宣传卡,做到宣传告知到车。我市还制作“宣传日”视频宣传片,在全市26块楼宇大屏幕上高频次播放;15000余台出租车和万余家单位、企业、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主题宣传语。设置在城区主要街路的45块交通诱导屏高频次播放交通法律法规提示语,128台交警巡逻车和266台社区警务巡逻车高频次播放“遵守交通法律,文明礼让通行”宣传录音,形成宣传冲击波。
同时,执勤交警宣管结合,对行人不走人行步道、不走人行横道、路口闯红灯、斜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管理纠正;对非机动车在快车道上行驶、逆向行驶、路口闯红灯、沿街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管理纠正;对机动车越线行驶、路口闯红灯、违法停车及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管理纠正,通过严格管理促进宣传教育,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开展宣传日活动不是为了看起来热闹,一定要深入下去,宣传到人、宣传到车,宣传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学校、每一个商铺、每一个社区,增强市民和驾驶员的法治交通和文明交通意识。”在全市“大会战”指挥部部署宣传日活动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祥强调。整个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响应、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