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以下单位的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一)吉林省公安厅
(二)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三)吉林省公安厅看守所
(四)吉林省公安厅警犬训练基地
(五)吉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六)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所属各大队
二、面试时间:
2013年11月16日早6:40分
三、面试地点:
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联系电话:0431-84529000)
四、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早6:40分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费80元。没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证件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