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20名大学毕业生,其中朝鲜族不少于6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及格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成绩都及格的实际人数录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5、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朝鲜族高中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6、户籍必须是白山市范围内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以父母的户籍为准,往届毕业生以本人户籍为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报名费130.00元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法。
(1)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为主,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录用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确定办法以《2012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实施方案》为准)。
(2)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3)总成绩的计算,以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相加的成绩为个人总成绩。
4、资格复查: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资格复查后,由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
6、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自愿放弃的,其空额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
7、录用与公示:考察结束后,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及分配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1、拟聘人员公示合格后,填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聘用审批表》,在县编制内列入事业编制,工资由县财政列支。
2、新聘人员在长白县工作必须满五年以上,本人填写承诺书,工作年限达不到五年离开长白去外地工作的取消其身份、编制和工资等待遇。
3、新聘人员分配到乡镇的,除了必须遵守第2条规定外,在乡镇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包括试用期一年),在此期间,县直机关单位和部门不准抽调和借用。
4、对新聘人员由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福利待遇按国家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9日上午8时—2012年8月21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县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一楼西侧)。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注意查询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考试前予以公布。
4、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不会与吉林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如果考生同时被录用为公务员,由考生自主确定去向)。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答卷。
本公告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9-8223311 13664497077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