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延边州县(市)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2012年延边州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延州人社发〔2012〕9号)精神,延边州县(市)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199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07名。其中:延吉市131名,龙井市102名,图们市70名,和龙市53名,敦化市29名,汪清县62名,安图县60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州和县(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笔试前由县(市)人社局复查有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市)人社局分别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2、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要求用朝语考试的岗位,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试语种”栏目中注明“朝语考试”。
5、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考乡(镇)岗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3名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县(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分别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市)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考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州和县(市)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延吉市人社局事业科 0433- 2368147
龙井市人社局事业科 0433- 3228108
图们市人社局事业科 0433- 3668536
和龙市人社局事业科 0433- 4222621
敦化市人社局事业科 0433- 6223376
汪清县人社局事业科 0433- 8814262
安图县人社局事业科 0433- 5896304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3-2879039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