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均为电视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岗位,涉及通化广播电视台等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5月20日至197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均以5月20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中,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用于登记信息和个人留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4.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具有回避规定所列关系的,不得报考回避规定中所列岗位。即: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如回避关系所列人员担任领导职务,考生也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根据报名顺序确定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初赛)时间。
(四)资格审查与交费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复核,其中:初审和复审在报名现场实施;复核在面试(决赛)前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费并录入信息。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量比例必须超过5:1,否则按照5:1的比例逐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六)其他事项
1.专业测试(初赛)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考务网站通知,通知发布时间为报名结束后一周内。
2.根据报名顺序确定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初赛)时间。
3.考生需携带个人留存的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参赛)。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大赛的方式进行,分为专业测试(初赛)、专业加试(复赛)和面试(决赛)。其中:
1.专业测试(初赛)结果分为晋级、待定和淘汰,晋级的考生直接参加专业加试(复赛),待定的考生重新接受评委考评并确定晋级或淘汰,请待定的考生随时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考试时间限时2分钟。考生自备稿件,通过朗诵、朗读、播报、讲故事、现场交流等方式,展示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通过现场回答问题,考察考生应变能力。
根据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不小于5:1的比例确定专业加试(复赛)人选。如晋级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之间的比例达到5:1要求,则取消待定人选的重新考评,待定即为淘汰。
2.专业加试(复赛)结果分为晋级和淘汰,晋级的考生参加面试(决赛),参加面试(决赛)的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之间的比例不小于3:1。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参加专业加试(复赛)的考生入闱培训、集中住宿。
3.面试(决赛)实行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分数的,不具备拟聘资格。应试时间安排,请关注考务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决赛)的考生入闱培训、集中住宿。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岗位计划。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通化市人民政府 (http://www.tonghua.gov.cn/)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linja.gov.cn/)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lhxrsj.gov.cn)
东昌区人事人才网(www.thdcrc.gov.cn)
2.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
3.用人单位利用自有条件发布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通化广播电视台 0435—3214092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6229275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7252306
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967570
监督举报电话: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5—3916639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