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长办发〔2017〕26号)要求,县(市)区和国家级园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要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省级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党建指导员。九台区为进一步加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党建平台管理员1名,专职党建指导员9名。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起薪月工资3150元,随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4、具有吉林省户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已落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党建平台管理员岗位,要求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能够维护网站顺畅运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9时)至2017年8月4日(16时)
2.报名地点: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组织部326室(九台大街69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登陆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utai.gov.cn/)自行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红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招聘单位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考察。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招聘咨询电话:0431-8232452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长春市九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