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保队伍素质,更好的发挥环保工作职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长白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并兼职其它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9-8258319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7年长白县环保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及3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负责解释。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提交报名信息。
(五)发放《准考证》
1、发放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3.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化验分析4人,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说明:负责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专业及其他条件: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农村环境保护、室内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信息技术、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应用化学、应用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实验室知识。
2.综合管理2人,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说明:负责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信息报告。专业及其他条件: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
(二)招聘考试
1.2017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4.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聘用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研究,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结束后长白县环保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长白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