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为做好这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分两批进行,具体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
集合地点:体检当天考生要按照《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分组情况,于当日早6:00准时到四平政府报告厅(四平政府办公楼正门进入,市府路59号)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人民币500元/人。
3.集合现场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考生抽签确定体检顺序。
4.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指定医院体检,自行体检或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5.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已携带通讯设备的,在集合时要关闭通讯设备并上交到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处保存,违者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6.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体检需知
此次体检依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