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推动社区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深入开展,经区委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区共计选聘13名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现为中共正式党员,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较强,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职业道德方面:热爱社区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文化业务方面:熟悉党建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组织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谋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群众工作。
5.身体年龄方面:性格乐观、积极、自信、向上,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社工专业毕业生和有一定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处理党建工作日常事务,制定社区党建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
2.负责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的各项活动。
3.负责指导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负责为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党员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党务服务、扶贫济困、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5.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沟通协调。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点—4点。
地点: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江源区政府右侧)。
咨询电话:0439-3721211。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1)、中国共产党员证明信(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和3张近期免冠同版小二寸红底照片。
2.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业务部进行学历认证,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电话:0431-84657570。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凡因弄虚作假、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4日,8点30分—16点。
地点:江源区政务大厅一楼(江源区政府右侧)。
(四)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选聘按照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则按照报名实际人数重新确定选聘岗位数。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党建业务、时事政治以及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按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5月6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2017年5月9日公布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也可到区政务大厅一楼查询。
(二)资格条件复审
复审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5月11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的人员。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等复审资料和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分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2017年5月15日公布在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也可到区政务大厅一楼查询。
六、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通过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1.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拟聘人员户籍所在地,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及社区需求等因素,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镇(街)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协议,并按程序任命为有关社区的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待遇与目前在岗的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保持一致,平均报酬不低于3000元/月。
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
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